我很想念TOMMY

Tommy是以前在成都时候养的一条可卡狗,应该是一条纯种的英卡。我记得那是在2002年10月29日的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,在春熙路步行街口的天桥上买下它的,那时候,它还没有我的一只鞋子大……

直到它死之前,它一步都没有离开过我的身边,这是让我最感慨的。

我记得那时候我一个人住在学校附近租的一间公寓中,44平米的空间我和它相依为命,它在那个小区有很多很多朋友,威龙、Tiger、公主、朱浩然(它的主人姓朱,因此……)、Marry、阿呜……而我,秉承一贯的独行侠风格,在学校、公寓、成都大街小巷之间来往穿梭。当然,大多数时间都是它牵着我(它太活跃了,与其说是我溜它,不如说是它溜我)。每天早上6:30,它就开始刨门(要知道在那些日子里我通常5点才睡下),然后我睡眼惺忪的给它开个门缝,它自己跑下四楼方便一下,顺便去那些“狗友”家吃个早餐,然后回来接着卧在我身边……它很聪明,这是我不得不说的。

每天就是玩啊玩啊,我记得那是买了辆自行车,在后座侧面装个小框,带着它去郊游,日子就是这么的简单,的确,人与人的关系太复杂了,我们两个却过着踏踏实实地简单生活。威龙也常来我们那里做客(威龙是只大金毛),那些日子中,他们是最好的朋友,他们曾经围堵一只吓得趴在一辆奥拓车下面的猫整整2天,我也就送了2天的饭……为了它,我也算是两肋插刀了,为他揍过别人的狗,为他打趴下过一个邻居还因此进了派出所关了1天,还为他上树抓鸟……很刺激,很快乐。

是啊,那时候多快乐啊,但其实一起的苦日子也真的不少,所以我才说那是相依为命呢。我记得,最穷苦的时候,我们一起在家吃8毛钱10个的饺子,一起吃它的狗粮,一起吃最便宜的豆腐干。成都冬天没有暖气,所以大多时候我们都是抱在一起睡觉,有段时间交不起水电费,我们过了一个月没有灯的日子,至少20天没有洗过澡,到了夜晚,那完全就是靠触觉和听觉来感觉对方的存在……

但是它从没有离开过我,一直的不离不弃。我记得最胖的时候它有45斤重,但是最苦的那段日子里,它瘦的只有20斤,可是它依旧每天冲我做着鬼脸,摇晃着它那小尾巴,疯疯癫癫的。因为它知道,它是我的,我的朋友,我的亲人,是我生活的一部分,因此它是满足的。因此它是懂我的……

有那么一个夜晚,也算是我最最失落的一次,去西藏之前,人生没了方向,一个人。呆在黑屋子里,砸烂了电视,推倒了书架和衣柜,扯乱了所有能够扯乱得东西,一片狼藉,我坐在地上,用剪刀将自己的头发剪得七零八落,无声无息的哭着,感觉不到任何东西,任何的疼。但是我看见它,它就趴在我身后,忧郁着它的眉头,眼睛滴溜溜的转着,我赶它走,怎么都赶不走,它只是发出呜呜的声音,走两步又转回来趴下,后来我实在不行了,抱着它,就好像抱着全世界一样……它真的是懂我的,我的喜怒哀乐,我的一切,但它没有任何要求,没有任何额外的愿望……时至今日,在我脑袋里最多就是这一幕!

当然,还有很多很多往事,不提了,那些快乐!

后来,它真的走了,一辆泥头车在我眼前带走了它,那时候它就躺在那里,身体扭曲着,后来趴在我身上,吐着血,但还是用力的挣扎和坚持着,我带着它冲到医院,我抓烂了医生抢救它的手,但是还是没有留下它,那一天是2004年的1月4号。我把它埋在公寓下面的花园中,我口袋没有钱,骑车去了成都的三环外,偷了几盆摆在路边的小花,花了三天的时间给它搭了个篱笆和鲜花围着的小墓园,它旁边躺着一只流浪猫,一只喜鹊,一只小喜乐迪,它不会寂寞了,但我开始了寂寞……后来我就去了西藏,很久才回到人间……

不知道为什么这两天特别想念Tommy,可能是那天早上关于GOOGLE的吵架吧,GOOGLE是一只哈士奇,爸爸给我的,现在还在北京,还没拿到广州。我很期待GOOGLE能陪我一段时间,我想我是在怀念那时候和Tommy的那份感情、那份相依为命的感觉、那份不离不弃的坚持吧,那时候我一个人,亲人都在远方,自己在一个熟悉而陌生的城市里。现在我还是一个人,亲人都在远方,自己还是在一个熟悉而陌生的城市里……

我想我现在需要的就是Tommy给我的那份感情和那样的生活吧,至少此时此刻是这样的。我需要它给我勇气和坚持,需要它带来那些活着的气息……因此,我的的确确是想念它的,我想念它,歇斯底里的想念着那些斑驳的时光,想念着那些简单平凡的人生……